这颗界珠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能融合成功呢?
很简单,因为融合了这颗界珠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。
刚才在小酒馆里,听到夷陵大捷的消息,或许融合这颗界珠的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或许是什么“重要线索”,然后一头扎进历史的烘炉之中,想法设法的想要结识下陆逊之类的历史人物,为自己的前程搏上一搏。
最后的结果,自然是屁都不可能捞到一个。
“知道哪里有卖狗的么?”夏平安一边走着一边问跟着自己的那个小厮。
“少爷要养狗么?”那个小厮愣了一下,然后立刻机灵的说道,“要买狗的话,东市那边就有!”
“好,那就去东市看看……”
两个人还没有走多远,夏平安就看到前面河边,几个小孩对着河中指指点点,在大叫着,“快看,快看,那河里有一只狗……”
夏平安走到河边,朝着河中看去,果然看到河中有一条狗,正在顺着水流从上面漂下来。
那是一只黑色的小狗,有些惊恐无助的在河里挣扎着,从上游飘下来,不知为何却掉在了河里,好在那条小狗有些机灵,两只前肢紧紧抱着一根干树枝,这才从水里露出头来,没有完全沉到水里去。
襄阳城外的这条河,不算宽,只有七八米,河水碧绿清澈,看到河中有一只小狗,那几个小孩就在河边指指点点。
而夏平安一看到那只黑色的小狗,脑袋里一个机灵,想都不想,立刻冲到河边,脱掉鞋子和身上的绛红纱印的圆领直裾长袍,丢给小厮,在身边小厮和几个路人惊诧的眼神中,一下子就扑到水里,朝着那条黑色的小狗快速游了过去。
“你家少爷疯了么?”几个路人看着夏平安身边的那个小厮,对小厮说道。
为救一条狗去跳河的人,他们还真没见过。
小厮也急了,生怕自家少爷出事,看到不远处有人赶着鸭子过来,连忙去找赶鸭子的人借竹竿。
河水也不算急,夏平安游到那只黑色的小狗面前,用一只手拖住那只黑色的小狗,把那只小狗托出水面,然后又迅速的游到了岸边,才看到自家小厮拿着一根竹竿脸色煞白的跑了过来。
“少爷,你……你……你……”小厮脸都急白了,说话上气不接下气。
“哈哈哈,没事,想要狗狗就来了,快把本少爷的衣服拿过来!”
小厮连忙把自己抱着的夏平安的衣服递过来,然后又去把竹竿还给了赶鸭人。
夏平安拿过自己的衣服,先擦了擦那只浑身发抖的小黑狗,把那只小黑狗身上的水擦干净,然后才重新穿好衣服。
“少爷,就是为了一条狗,至于么?”找到机会的那个小厮这个时候才小声说了一句。
“至于,很至于!“夏平安大笑着点了点头,”你不懂,记得回去别乱说,这条狗就是本少爷今日在东市买的,知道么?“
“哦,知道了!”小厮点了点头,看到夏平安似乎很喜欢这条小狗,就顺着夏平安的话又说了一句,“这条狗今日是少爷所救,不如少爷给它取一个名字吧!”
“这是一条黑狗,又是从水中而来,就叫黑龙吧!”夏平安摸了摸抱在怀里的那条小黑狗的脑袋,那小黑狗抬起头,用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夏平安,“走,回家了!”
夏平安带着那条小黑狗高兴的回了家。
李信纯的家在襄阳城外的纪南镇,家里有几百亩地,还在城里有一个布庄,夏平安的这个少爷的日子过得其实挺滋润的,没事就带着一个小厮到处逛逛,喝酒会友,收租查账,好不逍遥。
作为家中少爷的李信纯买了一条狗回来,家里人自然不会多说什么,只要少爷喜欢,别说是一条狗,就是养个十条八条也不在话下。
回到家中的夏平安,立刻就找来一个木箱,在木箱开了一个洞,在木箱里面垫上一点干草破布棉絮,给黑龙做了一个温暖奢侈的狗窝,到了吃晚饭的时候,他也把狗带在身边,他吃什么,就给狗吃什么。
李信纯的家人父母对李信纯有些溺爱,所以看到李信纯喜欢养狗,也不说什么,由得夏平安去折腾。
也就是从今日起,夏平安开始了愉快的“人狗情未了”的日子。
每日,夏平安到哪里,他就带着黑龙到哪里,他吃什么,黑龙吃什么,他喝什么,黑龙喝什么——“爱之尤甚,行坐相随,饮馔之间,皆分与食……”
看着黑龙在夏平安身边的待遇,跟着夏平安的小厮泪流满面,他要敢和夏平安一起吃东西,被周管家看见周管家能打断他的腿,而黑龙与夏平安一起吃东西,周管家看见了,还总是笑眯眯的夸奖一句,“这黑龙被少爷养得越来越机灵了……”
黑龙的确被夏平安养得越来越机灵,越来越通人性。
上厕所什么的,在夏平安的训练之下,那黑龙自己会跑到外面解决,从不给人添麻烦。
夏平安睡觉的时候,那黑龙就睡在夏平安的床边,不许旁人随意靠近,连老鼠靠近都不行,夏平安去查账收租,喝酒会友,也带着黑龙,身边的人都说李家少爷身边多了一个狗兄弟。
黑龙跟在夏平安身边就已经一年多,逐渐成年,长大,变得壮实起来,几乎和夏平安形影不离,而且非常通人性,就像可以听懂人话一样,夏平安叫它干什么,它就会干什么,叫它坐它就坐,叫它睡它就睡,叫它在哪里呆着,它就在哪里呆着……
不知不觉,时间到了第二年秋天,草叶黄了,兔子肥了,自去年陆都督于夷陵大捷之后,江东百姓的日子,越发的安稳了起来。
因为家里布庄生意扩大,跟在夏平安身边的小厮前几天被周管家调到了城里的布庄上,这一天,秋高气爽,夏平安接到了襄阳城里一个朋友的邀请,让他中午去吃酒,商量狩猎之事。
这两日太守郑瑕出猎,声势浩大,得到消息的一干年轻人,早已经躁动了起来——打猎的日子到来了。
对这个时代还算有点家境的年轻人来说,狩猎,是一年中几乎最重要的事情之一。
夏平安感觉到,这一天终于来了。
在去城里之前,夏平安把黑龙叫到了自己身边,摸着黑龙的脑袋,足足摸了好几分钟,默默无语。
养了黑龙一年多,夏平安发现,自己不知不觉,已经把黑龙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,几乎让他忘记这是在界珠之中。
夏平安突然有些舍不得。
“黑龙啊黑龙,你我难得相识一场,今天我让你做一次选择,你若愿意做一条狗,默默无闻安安稳稳终老死去,今日你就留在家中,不要随我去赴宴,你若想名垂千古,让后世之人都能记住你,让后世所有人知道狗也有忠义之心,有善恶之别,也可以视死如归,不比人差,我走到桥头,你再追来随我去赴宴!“
“汪汪……”
黑龙摇着尾巴,对着夏平安轻轻叫了两声。
夏平安直接出了门。
走出李家的院子,再走出两百多米,到了庄外,一条河安静的从庄外流淌而过,河上刚有一座石桥。
夏平安走到石桥之上,听到身后传来声音,他一转头,发现黑龙已经追了出来。
这一刻,夏平安的眼泪都下来了,他摸了摸黑龙的脑袋,带着黑龙去赴宴。
宴中,夏平安喝得酩酊大醉,于回家途中,酒意上涌,不知不觉就睡倒在城外路边的草丛之中。
夏平安睡到草丛之中后不久,远处来了一队骑在马上的人马,那人马有数百人,带弓持剑,威风凛凛,那队人马领头的,正是太守郑瑕。
太守郑瑕看到这片荒野之中草深兔肥,草丛之中可能有不少猎物,也没有什么人,就让身边的人在这片荒野之中纵火,用火把那些荒草之中的猎物驱赶出来,刚好烧荒之后,这片田地明年还可以开垦。
火势眨眼被点燃,风一吹,野火如燎原一样,迅速在这片荒野之中扩大开来。
夏平安睡倒的草丛中,看着周围那逼近的火线,黑龙急得直叫,黑龙尝试着咬住夏平安的衣服把夏平安从草丛中拖出来,但夏平安太重了,一个睡倒的人,不是一只狗能拖动的。
为了拖动夏平安,让夏平安远离这片着火的草地,黑龙拖得满嘴是血,牙齿都被夏平安身上的衣服扯掉。
黑龙急得团团转,不断用舌头舔夏平安的脸,夏平安还是醒不过来。
看着那逐渐逼近的火线,黑龙突然想到了什么,它转身就朝着几十米外的一条小溪冲了过去,把自己的身体在小溪之中全部弄湿,然后带着湿淋淋的身体重新回到夏平安身边,然后抖动身体,把身体上沾着的水珠,全部洒到夏平安身上和旁边的草上。
夏平安还是没有醒来。
黑龙再次冲到了不远处的小溪里,再次把自己的身体弄湿,再次冲了回来,不断把自己身体上的水滴洒下,把夏平安的衣服和周围的干草弄湿。
黑龙不知疲倦的在夏平安身边飞奔着,一次又一次的在小溪和夏平安身边来回奔跑着,一次,十次,百次,千次。
夏平安的身边,就像在下着小雨。
……
逼近夏平安身边的那条火线在十多米外遇到那些被水打湿的草,终于停了下来,没有再逼近。
看到火线没有逼近,黑龙最后一次来到夏平安的身边,把身上的沾的水洒到夏平安的脸上,最后舔了舔夏平安的脸,身体摇晃了两下,最后坚持着走到远处,倒在了小溪边上。
黑龙原本想再走远一点,可实在走不动了,太累了……
……
天亮的时候,夏平安被家里仆人找到,叫醒,他睁开眼,看到自己身边那些没有燃烧起来的湿漉漉的草茎,也看到了远处倒在溪边的黑龙,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。
夏平安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“少爷,是黑龙救了你,黑龙昨天活活累死了,我们发现黑龙的时候,这里只有黑龙身上的毛和少爷你身上和火线边上边的草是湿的……”周管家都掉下了眼泪,“老人都说,狗要死的时候,不想让主人看到自己死掉的模样,都会走到主人看不到的地方再死,少爷你养的黑龙,是条舍命救主的义犬啊,哪怕死的时候都想走远一点再死,怕少爷你难过!”
……
义犬黑龙救主的事迹,短短几日轰动整个襄阳城,连太守都被惊动了,派人来了解询问此事。
夏平安用棺椁为黑龙下葬,在纪南建了一座高大的义犬冢,冢高十馀丈,还在冢前立了一块碑,记录了黑龙救主之事。
……
这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座给狗建的坟冢。
按照历史,原本建这座义犬冢的是太守郑瑕,不过夏平安不等郑瑕动手自己就动手把这义犬冢建起来了。
千年之后,襄阳这座城市抵御了元朝大军整整五年!
小说中的郭大侠在这座城市上演过悲壮一幕。
矗立在看着黑龙那高大的坟冢,想到黑龙救主的那一幕,夏平安心潮起伏。
界珠的世界于此时化为光雨破碎……
刚开始的时候,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,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,否则的话,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。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,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。
“不得不说,你出乎了我的意料。但是,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。”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,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,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。
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,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。手持战刀的它,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。
美公子没有追击,站在远处,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。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,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。
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。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。而伴随着战斗持续,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,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,她知道,自己真的可以。
这百年来,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,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。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,幽冥百爪。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。在唐三说来,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,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,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。
越是使用这些能力,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。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,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。可是,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、压迫对手,如果不是神技,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?
此时此刻,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。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,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。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。可是,随着战斗的持续,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,真正意义的压制了,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。这是何等不可思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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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,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!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。论底蕴深厚,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,也不是不可以的。毕竟,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。
可就是这样,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。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!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,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。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,那再给她几年,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?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?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,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,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!
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,双眼眯起,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。
从他的角度,他所要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,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。
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,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,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,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。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,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,而是他所守护的。
所以,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。
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,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,但已经被他消灭了,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。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。
所以,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,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,那么,威胁应该就会消失。
但是,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,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。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,不但渡劫成功了,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。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,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。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。
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,全身杀氣凛然。一步跨出,战刀悍然斩出。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。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。
依旧是以力破巧。
美公子脸色不变,主动上前一步,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。
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。在场都是顶级强者,他们谁都看得出,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。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,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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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,毕竟,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。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,只是站在原地不动。
曹彧玮眉头微蹙,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?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,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,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,那么,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。但美公子没有上前,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。
战刀再次斩出,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,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,人刀合一,直奔美公子而去。
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,并且一个瞬间转移,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。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,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。而下一瞬,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。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,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,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。
拼消耗!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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