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时分,雁门大营南边的山谷,一道烟尘出现,不一会儿,一队打着李字大旗的数百骑兵就护送着李牧来到了大营门口。
李牧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之上,留着长须,身上穿着甲胄,用左手单手控缰,一双眼睛静如渊海,整个人有一种别样的气质,再狂躁的军将,看到他,都会冷静下来。
“见过将军……”雁门大营门口的一干将校看到李牧,都齐刷刷的拜下。
李牧利索的跳下马,目光从那些迎接他的将校的脸上扫过,似是在确认,又像在寻找。
这些面孔,对李牧来说并不陌生,都是他的老部下。
“只剩下这些人了么?”李牧轻轻叹息了一声。
只是这一句话,在场的军将之中,就有不少猛将的眼睛红了,掉了眼泪,还有一些人羞愧的低下了头。
谁说男儿不流泪,只缘未到伤心时。
当年李牧在雁门大营,雁门大营的步卒骑兵的数量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八万,可谓兵强马壮,这数年过去,这十八万人已经不足十万,已经折损大半。
当年李牧在时,因为李牧避战,就算是他麾下的将领军官之中,不少人对此也颇有微词,并不认同李牧的做法,在雁门代郡,甚至有人给李牧取了外号,叫“怂将军”,等李牧一走,赵王换了一个“猛将军”来,这些将领军官才真正明白李牧的好。
“猛将军”在雁门大营数年,从不避战,而雁门大营的所有人,都成了“猛将军”的棋子,成了“猛将军”博取功名前程和赵王赏识的炮灰。、
“猛将军”知道李牧是怎么离开的,所以那个“猛将军”只关注邯郸城中的那位对他的看法,既然邯郸城的那位想要打,那就打,要大打特打,至于下面士卒的死活,呵呵,打仗哪有不死人的……
数年下来,“猛将军”自己毫发无伤的离开了雁门,返回邯郸,而当初雁门大营中的军卒,大半都成了黄土下的白骨。
如今再见昔日主帅,这满营军将,心情复杂伤感羞愧,难以言喻。
李牧步行穿过营门,直接带着一众将领来到大营的主帐,坐在了主帅的位置上,按照流程,向众人展示了赵王赐给他的虎符印信,随后在众人的恭拜之中,正式坐上了主坐,开始执掌雁门大营。
主坐上的李牧目光精光闪动,目光从大帐两侧所有军将的脸上扫过。
“传我令,从此刻起,没有我的命令,敢擅自出关与匈奴接战者,斩!”李牧的第一个命令,还是和之前一样,不准和匈奴交战,一听李牧的这个命令,大帐中的军将人人反而精神一震,齐声遵命。
“此次前来,赵王已将代郡雁门两地税赋财权全部交由我掌控,这两地税赋财权,就用来犒军养卒,还是老规矩,我要军中所有步卒将士每日伙食之中,皆有牛羊之肉,可见荤腥,诸将若敢克扣,犹如刮我之肉,剔我之骨,我必斩之!”
大帐中的军将再次躬身遵命。
在下了两个命令,和众将说了几句话,了解了一下雁门大营内外的情况之后,李牧让众将散去,各归其营,他则带着几个将军,开始亲自巡视雁门大营之中的情况。
雁门大营之中的情况,并没有出乎李牧的预料。
此刻大营内,兵源不足,士气低迷,一切都要重新开始,慢慢积累。
李牧在大营之中巡视,不知不觉,就来到了伤兵营。
这大营之中的伤兵营是什么情况,李牧非常清楚,但这次李牧来到伤兵营的时候,李牧看到的,却让他大吃一惊。
还没有到伤兵营,李牧就听到伤兵营中传来一阵阵欢快激昂的歌声。
有人在带着伤兵营中的那些伤兵在唱歌,在伤兵营外,李牧就听到一个声音……
“来,大家跟我一起唱,就这个旋律,一二三,起……肃肃兔罝,椓之丁丁。赳赳武夫,公侯干城。肃肃兔罝,施于中逵。赳赳武夫,公侯好仇。肃肃兔罝,施于中林。赳赳武夫,公侯腹心,……老黑,第二句,你又跑调了,你跑调时声音能不能别那么大,再这么唱今天就罚你面壁……”
“嘿嘿嘿,我就觉得这么唱才得劲儿,下次我小声点……”一个声音弱弱的说道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更多人笑了起来。
“行,再来一遍,这次注意旋律啊,别在走调了……”
伤兵营中不少人都在跟着唱,听起来颇有意思。
跟在李牧身边的将官正要让人去通传,李牧轻轻摆了摆手,径自走到了伤兵营中。
一入营房,李牧就发现伤兵营的地面上已经被平整过了,不再像以前那样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样子,不仅如此,伤兵营的周围,还挖了整齐的水沟,那营中的废水,就从水沟之中流到外面,不再是那种污水遍地的肮脏模样。
这只是地面,进入到里面,他看到的又是另外一副景象,伤兵营中房间的墙壁,到处用石灰刷过,一片雪白,看起来非常亮眼,伤兵们的房间一个个干净整洁,通风透光,居然比那些正常士卒的营房还要干净。
在伤兵营南边的空地上,拴了一些绳子,那些绳子上,到处挂着晾晒的一条条麻布。
在晾晒着那些麻布的空地上,则放着一个个的簸箕草席,上面都是分门别类晾晒的各种药材。
伤兵营中的伙房,架着几口大锅,有煮药的药香味传来。
在伤病营中间的那一大片空地上,一千多的伤兵们在晒着太阳唱着歌,一个个伤兵的脸上,都露出那种轻松又愉快的笑容,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正在那些伤兵的中间,教那些伤兵打着拍子在唱歌。
除了这些人,伤兵营中还有一百多个戴着白麻布袖套的人在忙碌着。
那些人有些在加工药材,还有一些人则在盥洗麻布准备晾晒,还有的人则在伙房里熬着药,连这些在伤兵营中干活的人都兴致勃勃,一边干着活一边听着远处的那些伤兵在唱歌,自己也跟着哼着。
这样的伤兵营,生机勃勃,充满了欢乐,李牧从军这么多年,从未见过。
李牧在圈外看着,眨了眨自己的眼睛,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了。
“那个年轻人是谁?”李牧指着人群中的夏平安,问身边的人,以李牧的眼光,他一眼就看出,在这个伤兵营中,那个教伤兵唱歌的年轻人才是这里的灵魂人物,那些伤兵们看着那个年轻人,眼中带着光芒,周围那些在忙活的人看着他,神情都带着尊敬。
“启禀将军,那个人叫夏平安,夏平安之前是雁门的游侠,曾在山中遇到奇人,得奇人传授高绝医术,其人又勇猛强悍,曾经身中两箭,还击杀了四名匈奴骑兵,末将上月外出发现此人,曾亲眼见此人用银针为自己止血疗伤,还辨识药性,末将就把此人带到营中,让他负责伤兵营,给伤兵营的伤兵治病,在他来到伤兵营后,伤兵营就再也没死过人,嘿嘿,那个夏平安一来,就把这伤兵营搞得有声有色……”刘炽在旁边解释道。
何止是有声有色?李牧心道……
“伤兵营不是有三个巫士么,那些手上戴着麻布袖套的人是什么人,为何会在这里干活?”
“将军,那个夏平安说这里只有三个巫士不够,他想再要一些平时有空的士兵来这里一起照顾伤兵,开始的时候没有人来,但夏平安说来这里的人他会传授他们照顾伤兵的医术药方,能让他们成为军中大夫,所以营中不少老卒都抢着来这里干活学本事,我们觉得让几个老卒来伤兵营也不影响大营中的军务,也就默许了,让夏平安当了一个卒长……”旁边又有一个将领解释道。
在这营中,一个卒长,可以管100人。
李牧知道,一些老卒不可能在军营之中呆一辈子,那些老卒年级再大点,体力衰退之后,就只能离开军营回家了,而回到家中的老卒也只能种地过活,能够在军营中有学医的机会,这对许多人来说,完全是不敢想象的事情,那些老卒要有这本事,只要会治病救人,就算离开大营,也能在外面衣食无忧,受人尊重。
怪不得那些人在这里干活还这么高兴。
李牧让人叫过不远处的一名老卒过来问话。
那个老卒原本正在乐呵呵的切药听歌,突然被人叫过来,一下子看到李牧,瞬间就激动了,一下子认出了李牧,连忙给李牧行礼,“啊,李将军,你回来了……”
“你还记得我?”李牧也笑了。
那个老卒笑了起来,眼睛有些发红,“将军在的时候,我们天天吃牛肉,我一辈子吃的牛肉都没将军在这营里那几年吃得多,将军有一次来巡营,还和我们卒的兄弟在一口锅里吃饭,我又怎么会忘记将军,只是,这些年,很多老兄弟都不在了……”
李牧轻轻拍了拍那个老卒的肩膀,也有些感慨,“你在这里学了什么本事?”
“夏卒长教了我们两个救治刀剑伤口和箭伤的药方,一个外用,一个内服,他还教了我们怎么采药熬药敷药,止血拔箭,教了我们怎么用麻布做绷带包扎伤口,还教了我们怎么煮石灰刷墙,夏卒长教给我们的药方可神了,这伤兵营中的弟兄吃了夏卒长的药,就没有再死的,伤也好得快,夏卒长还会用银针治病,只是那本事太高深,我们学不会……”说起夏平安教的药方,那个老卒一下子来了精神,双眼也有了光彩,“现在大营里的兄弟们都知道有神医坐镇伤兵营,一个个都挺高兴的……”
“你会治病么?”
这个老卒点了点头,自信的说道,“按照夏卒长教的,处理箭伤和刀剑金创之类的伤口,没问题,我都没想过自己这一辈子还能当大夫!”
李牧看了远处正在和伤兵们一起唱歌的夏平安一眼,点了点头,也没有走过去,而是转身就离开了伤兵营,在离开之后,他才吩咐身边的人,“过一会儿让夏平安到主帐来见我!”
“是!”
……
一个多小时后,夏平安终于在雁门大营的主帐之中见到了这位名留青史的李牧。
夏平安的目光从李牧的脸上扫过,又看向李牧的右手,他发现李牧的右手是习惯性的背在身后,稍微有点不自然,夏平安心想,有些史料记载,说李牧的手受过伤,不能开弓,看来是真的。
“你就是夏平安?”李牧的目光也认真的打量了夏平安一眼,轻声开口问道,“你可知道我为何叫你前来?”
“将军首先是想问我有没有能治疗伤寒的药方?”夏平安平静的说道。
李牧双眼精光一闪,一下子锐气逼人,犹如猛虎,“你为何如此笃定!”
“我之前听人说,将军以前在雁门大营,不许士卒出战,军中士卒,死伤在战场上的人很少,反而是因为雁门大营地处苦寒,在营中感染伤寒死伤得多,将军爱兵如子,今日到伤兵营看到我会医术,有治病救人的本事,所以将军召见我,最先要问的,一定是治疗伤寒的办法!”
李牧点头,“不错,你刚刚说的是首先,那其次呢?”
“其次的话,将军是想看看除了医术之外,我有没有助将军平定匈奴之祸的本事!”
“你的答案呢?”
“治疗伤寒的药方我有,我可以教军中的伙夫熬煮汤药,只要军中士卒吃过我的汤药,他们再感染伤寒的可能性就不到以前的百分之一,可以基本根除军中的伤寒之患!”
听到李牧一下子站了起来,直接说道,“如果你有这样的本事,我可以让你做一个师帅!”
夏平安知道,师帅在赵国的大军之中,已经算是不小的官职了。
战国时期各国的军队编制都受周朝的影响,基本大同小异,比如在赵国的军队步卒之中,5人为1伍,设有伍长,100人为一卒,设有卒长,500人为一旅,设旅帅,5旅为1师,有师帅,5师为1军,所谓的将军,带兵都在万人以上。
李牧让自己做师帅,在雁门大营,位置就只在几个统兵的将军之下,算是重用。
“将军就不问问我有没有能帮助将军平定匈奴之祸的本事么?”夏平安笑道。
“那你有这样的本事么?”李牧问道。
“如果将军只想平定雁门关对面的挛鞮氏的头曼单于,就算没有我,将军也早已经成竹在胸,只需时日,将军大破挛鞮氏,并不难!”
李牧大笑,眯着眼睛看着夏平安,“好大的口气,放眼天下,居然还有人敢说平定挛鞮氏匈奴不难,你可知道挛鞮氏匈奴控弦之士有多少,足足二十多万,挛鞮氏的骑兵就比现在雁门大营的将士还多两倍,这要如何平定?”
“如果不是将军当年不得已离开雁门大营,我相信,此刻的挛鞮氏或许已经被将军平定了,将军一直不让营中将士出战,只是在养那些匈奴对赵国大军的骄纵轻慢之心,同时在蓄我雁门大营军中将士锐勇之气,一旦那些匈奴此心养成,人人以为我赵国军士软弱可欺,不敢出战,将军等待时机,设下圈套,全营将士倾巢而出行雷霆一击,必能重创击破整个挛鞮氏,立下不世之功勋,名留青史!”
听到夏平安的这话,李牧已经变了脸色,这是他平定匈奴的大计,从未与人说过,连赵王都不知道,没想到今日刚到雁门大营,居然就被一个小小的卒长看穿。
再看夏平安,李牧已经有一种惊为天人的震惊之感,这样的人,怎么可能只会是一个小小的游侠?
李牧连忙从主将的位置走了过去,来到夏平安的面前,行了一礼,请夏平安坐下,然后郑重请教,“你刚刚说平定挛鞮氏匈奴不难,那在你看来,难的是什么?”
“挛鞮氏只是匈奴一部而已,除了挛鞮氏之外,匈奴之中还有呼衍氏、兰氏、须卜氏等诸多部族,实力强横,匈奴一族侵占北方大片草原,各部势力延绵万里,为我华夏心腹大患,赵国和将军就算能平定挛鞮氏,时间一长,其他匈奴部族休养生息之后,也会卷土重来,为祸天下,所以我说,平定挛鞮氏一族容易,但想要平定整个北方匈奴之患,永消占据北方广大草原的游牧民族对华夏子孙的威胁,建立千秋功业,才是最难的!”夏平安说道。
李牧的脸色异常凝重,目光看向远方,透着一股忧虑,“我也知北方的游牧民族对华夏威胁最大,草原之上,所有男子都是战士,从小就练习弓马,着实可畏可怖,以赵国一国之力,能平定挛鞮氏已经竭尽全力,想要平定整个北方,就算天下一统,耗费天下钱粮赋税,也不可能做到,我们只要能守住,就已经不易!”
“将军说的是常理,但将军有没有想过,所谓天下熙熙,皆为利而来,天下攘攘,皆为利而往,现在各国,包括燕国,赵国想要平定匈奴只是因为受到匈奴的威胁,我们不得不这么做,我们是不得已才想要平定匈奴,是被动的,我们和匈奴交手打仗会耗费无数钱粮,燕赵两国都难以支撑,但如果换一个方式,让天下各国,让所有人都想着可以主动去平定匈奴,让大家打匈奴变得有利可图,不仅不耗费钱粮,还可能会赚很多钱,只要占据一块草原,就有源源厚利,养军肥民,使国家富裕,让天下商贾趋之若鹜,将军觉得如此一来,我华夏是否可以平定北方草原之患?”
李牧眉头一动,眼中神光闪动,思虑良久,“真要如此,倒有可能,只是草原之上只有牛羊,牛羊也无法长途运输,作为肉食也无法久存,就算我们能驱逐匈奴,占据草原,也只能便宜一地,又如何让天下商贾趋之若鹜,又如何养军肥民,使国家富裕,以战养战?”
“将军若相信我,只要借我一千两黄金,给我三千人马,一块草地,两万只羊,三个月时间,我就能让将军看到我们赵国大军如何能从草地上挤出金子,让商人趋之若鹜!”
“一千两黄金,三千人马,一块草地,两万只羊,三个月?”李牧声音一下子高亢了起来。
“不错!”
“行,我就给你这些,我现在就任命你为雁门大营的田步使,我倒要看看三个月后,你怎么从草地中挤出金子来!”李牧点头说道。
雁门大营的田步使,专门负责管理雁门和代郡的边贸,为大军征收钱粮,相当于李牧这个大将军的后勤和财务部长。
李牧这次来雁门关,向赵王提出的条件之一,就是为了抵御匈奴,他完全掌控雁门和代郡的财税和人事和军事,赵王同意了。
此刻的李牧,在代郡和雁门关,说话比赵王还管用,大权在握。
……
走出李牧的主帐,夏平安看了看远处的天空,长长吐出一口气……
帮助李牧灭掉挛鞮氏,那太简单了,就算没有他,李牧作为绝世名将,也能做到。
自己亲自提刀上阵,撑死也砍不了一千匈奴。
既然这颗界珠召唤的是骑兵,夏平安就想换个方式看看,挑战一把,看看能不能追求更大的战果。
他想做一件事,从制度上,为燕赵两国和华夏的骑兵赋能,让在各国君主眼中最耗钱的骑兵,成为最赚钱的机器。
这件事能不能成功,能做到哪一步夏平安不知道,他只是想试试。
……
李牧果然说到做到,只是当天,任命夏平安为大军田步使的消息,就传遍了整个大营。
夏平安也没有闲着,在把伤兵营交给手下之后,他在大营之中挑选了三千体力衰微的老卒,第二天就带着人到了代郡,接手了一个牧场和数万牛羊。
随后,夏平安就找来木匠,铁匠,开始在代郡的牧场旁边兴建起作坊来,还让人雇来代郡的一些会纺织麻布的妇女,让那些妇女学着薅羊毛。
夏平安没有织过羊毛布,不过他却大概知道织造羊毛布的过程,也知道织羊毛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设备。
中间有不懂的,可以一点点的摸索纠正。
结果,只用了两个多月,还不到三个月,夏平安就把织好的一匹羊毛布放在了李牧面前。
摸着那羊毛布,饶是李牧见多识广,也目瞪口呆。
没用几天,那雪白柔软非常有质感的羊毛布出现在雁门的边集之上,一出现,就带来巨大轰动,引得无数商贾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。
夏平安定出的羊毛布的价格,一两羊毛布百两黄金,居然供不应求,刚刚上市的羊毛布瞬间就被那些商人抢光…
等羊毛布出现在邯郸的时候,一辆羊毛布,居然卖出了十两黄金的价格,这羊毛布,引得无数豪门大族趋之若鹜,以身上有一块为荣……
一切果如夏平安所料。
在这个没有毛料物以稀为贵的时代,羊毛布出现带来的轰动,简直太大了。
一块羊毛布,可以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,让百姓追捧,让王侯折腰,对追逐利润的商人们来说,这羊毛布,简直就是白色的金矿。
一时间,雁门和代郡两地,因为羊毛布的出现,商贾如云,原本平常的草地和绵阳,也一下子炙手可热。
李牧在雁门大营再次招募新兵,开始了训练,闭关不战。
雁门关外的匈奴们,在知道有了羊毛布之后,每次外出掠夺,羊毛布就成了那些匈奴们最想抢到的东西。
雁门关外的局势,还是如历史一样,该发生的继续在发生着,按部就班,但许多东西,也已经悄悄的在改变了……
在羊毛布出现两个月后,就有赵国的豪商,一次给李牧的雁门大营送来一千多匹良马,开始和李牧攀关系,开始犒军,想要求见李牧的商人,在雁门大营之外,排起了长龙……
刚开始的时候,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,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,否则的话,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。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,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。
“不得不说,你出乎了我的意料。但是,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。”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,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,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。
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,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。手持战刀的它,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。
美公子没有追击,站在远处,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。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,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。
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。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。而伴随着战斗持续,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,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,她知道,自己真的可以。
这百年来,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,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。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,幽冥百爪。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。在唐三说来,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,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,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。
越是使用这些能力,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。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,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。可是,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、压迫对手,如果不是神技,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?
此时此刻,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。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,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。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。可是,随着战斗的持续,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,真正意义的压制了,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。这是何等不可思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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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,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!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。论底蕴深厚,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,也不是不可以的。毕竟,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。
可就是这样,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。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!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,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。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,那再给她几年,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?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?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,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,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!
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,双眼眯起,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。
从他的角度,他所要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,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。
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,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,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,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。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,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,而是他所守护的。
所以,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。
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,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,但已经被他消灭了,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。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。
所以,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,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,那么,威胁应该就会消失。
但是,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,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。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,不但渡劫成功了,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。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,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。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。
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,全身杀氣凛然。一步跨出,战刀悍然斩出。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。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。
依旧是以力破巧。
美公子脸色不变,主动上前一步,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。
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。在场都是顶级强者,他们谁都看得出,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。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,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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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,毕竟,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。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,只是站在原地不动。
曹彧玮眉头微蹙,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?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,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,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,那么,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。但美公子没有上前,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。
战刀再次斩出,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,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,人刀合一,直奔美公子而去。
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,并且一个瞬间转移,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。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,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。而下一瞬,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。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,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,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。
拼消耗!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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