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小说网>都市小说>你好,1983>第五十五章 不许动!
  吃完早饭,刘青山就招呼杨红缨一声,准备去公社。

  高文学也跟着一起去,前些日子,收获杂志社来信说,稿费汇来了,他去邮电局瞧瞧,到没到呢。

  叫了好几声,杨红缨也不动坑,蹲在当院子,跟小老四和小老五一起,逗弄熊仔玩儿,一大两小三个丫头,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。

  看来这熊仔的杀伤力蛮大的,有点大小通杀的架势。

  “杨老师,走啦走啦,再不走就赶不上二路汽车啦!”

  刘青山又叫了几声,杨红缨这才恋恋不舍地朝小熊挥挥手:“小黑再见,等回来再陪你玩儿。”

  转过身,她就瞪了刘青山一眼:“三凤儿,你催什么催,咱们村通汽车了吗?”

  嗨,你这变脸变得挺快啊!

  刘青山咧了咧嘴:“大马路,当然要跑大马车,比汽车强多了,又风凉又省油,走吧您呐。”

  两个人拌着嘴,后边跟着高文学,到了村子东头,车老板子已经赶着大马车在这等着了。

  一路上呱嗒呱嗒的,倒也不寂寞,杨红缨也体会到刘青山所说的马车的好处,这种悠闲轻松的旅行,还真比坐汽车强。

  不过想想来时的情形,她心里还是有点不寒而栗的感觉。

  啪啪啪!

  伴着老板叔不时炸响的鞭花,杨红缨还听到诗兴大发的刘青山,嘴里在那念叨着一首很奇怪的现代诗:

 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,

  车,马,邮件都慢,

 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。

  ……

  扑哧,身边响起了杨红缨的笑声:“三凤儿,你才多大点儿,就情啊爱的,你懂嘛呀?”

  反正比你懂。

  刘青山撇了撇嘴,然后就听赶车的老板叔笑呵呵地说着:“杨老师,你是不知道俺们农村的习惯,早生儿子早得计,半大小子,初中毕业就结婚的可不在少数。”

  这样啊!

  杨红缨想想夹皮沟里,跟她年龄相仿的男女,可不是早都成家了嘛。

  高文学则用手推推眼镜,跟着说道:“三凤儿,你这首诗好像很有味道,却又跟主流的现代诗有点不大一样。”

  刘青山连连摆手:“不是俺写的,是俺从别处看来的,觉得挺应景的。”

  “我说嘛,这种诗,没有生活阅历,是肯定写不出来的。”

  高文学点点头,这会儿的现代诗,都比较激昂有力,跟这首慢慢悠悠的诗歌,有着很大的不同。

  杨红缨也加入到讨论之中:“文学大哥,听说你的作品要在收获上发表了,今天要是领了稿费,你可得请客儿哦。”

  论年龄,杨红缨比刘金凤大两岁,但是比高文学又小两岁。

  高文学使劲点点头,他的目光透过近视镜片,向后回望,嘴里喃喃着:“必须请,要感谢的人,太多喽……”

  十多里路,马车走了一个多小时,刚放晴没两天,道路还不怎么好走。

  到了公社,在路口竟然看到了一队民兵,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过去,空气中,似乎都凝聚着紧张而庄重的气氛。

  马车继续行进,果然,路边的大墙上,发现了不少标语。

  刘青山这才意识到,那次轰轰烈烈的大事件,已经开始了。

  第一站就是去邮电局,杨红缨要打电话联系朋友,刘青山和高文学,一个要寄信,一个要查看汇款单。

  邮电局就在公社大门斜对面,典型的标志物,就是门口竖着一个绿色的大信筒子。

  一封封信件,就是通过信筒,传遍全国各地。

  所以这个时代的人,瞧见信筒子,都感觉格外的亲。

  刘青山刚要把写的回信塞进信筒子里,还好高文学眼疾手快,将他拦住:“三凤儿,你这还没贴邮票呢。”

  呃……好些年不寄信了,刘青山竟然忘了这茬,讪讪地缩回手,跟着前面的两个人一起进了邮电局。

  这会儿,邮政和电信还没分家,所以邮电局里很是热闹,有打电话的,拍电报的,寄信的,订阅报刊杂志的,一派繁忙景象。

  甚至刘青山还看到一个戴着老花镜穿着中山装的老爷子,专门在那帮人代写书信和电文,中山装的上兜,还别着一管钢笔。

  等老爷子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,唠唠叨叨把事情说完,老爷子稍加斟酌,就告诉她五个字“母病危速归”。

  这时候的电报,通常传来的都不是啥好消息,而且电报是按照字数来收费的。

  现在的价格是七分钱一个字,所以,字数越少越省钱。

  那中年妇女给了老爷子一毛钱作为酬谢,然后就排队拍电报去了。

  刘青山先买了邮票,正往邮票背面刷浆糊呢,就听柜台里面,那位穿着深绿色制服的工作人员,冷不丁吼了一嗓子:

  “你就是高文学,哈哈,今天可算是逮住你啦!”

  刘青山一哆嗦,浆糊都戳到手上了。

  高文学也紧张地用手往上推了一下眼镜:“抓俺干啥,俺可没犯啥罪?”

  在进了公社之后,对于他这种对文字非常敏感的人来说,当然也瞧见那些标语了。

  那位邮电局的职工竟然兴奋地推门跑出来,拽着高文学的胳膊:“原来你就是大作家高文学啊,哈哈,了不起,真了不起!”

  周围几名群众刚才也挺紧张的,正撸胳膊挽袖子的,准备抓坏人呢,结果都被这个反转给整蒙了。

  “同志,到底咋回事,你这一惊一乍的,别把俺姐夫吓出毛病来?”

  刘青山赶紧上来询问,然后就听那名职工又嚷嚷起来:“高文学同志的稿费到了,整整四百八十块呢,一次能得这么多稿费,那不是大作家是啥?”

  多少,四百八十块?!

  邮电局里面,响起了一阵嗡嗡声,就连杨红缨,都满脸震惊地望着高文学。

  这时候的四百八十块,基本上就是一名单位职工一年的工资啦,绝对不是小数目。

  高文学也激动得俩手有点哆嗦,上一次几十块的稿费,就令他兴奋得半宿没睡觉,这一次,足足翻了十多倍。

  猛的,他一把攥住刘青山的手:“三凤儿,俺赚钱啦,不,是咱们赚钱啦,咱们赚钱啦!”

  刘青山的手掌被他给捏得有点生疼,心里却为大姐夫感到无比的高兴,还有骄傲。

  “没错,大姐夫,俺就说,你肯定行的!”

  “行行行,俺行的,俺不是废物,俺也能赚钱养家,俺要给金凤买营养品,给咱妈买一台缝纫机,给咱爷买茅台酒,给咱奶买麦乳精,给四凤五凤买糖,买买买……”

  高文学激动得语无伦次,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,对他都怎么样,他心里也有一笔账啊。

  他想要报答这些亲人,做梦都想,可是平时,他什么都拿不出来。

  而现在,他终于梦想成真!

  刘青山完全能理解高文学此刻的心情,大姐夫是个有情有义的,他心里更觉得高兴。

  至于高文学身旁的那些人,则是一片啧啧声:缝纫机,麦乳精,还有那个茅什么酒,对于多数普通人而言,也就是想想。

  邮电局里面闹哄哄,把外面不少人都给吸引过来,挤不进来的,干脆趴窗户往里瞧。

  在人们羡慕的目光中,高文学在汇款单上印了自己的手戳,然后,接过厚厚的一沓大团结,全都塞进刘青山手里。

  “拿着!”

  “大姐夫,这是你的稿费,给俺干啥?”

  刘青山正要推辞,就听外面传来一声十分威严的吆喝:

  “都让让,让让!”

  随后,几名民兵就分开人群挤进来:“这里发生了什么事,是不是有人捣乱?”

  如今正是最紧张的时候,民兵天天都绷紧那根弦,看到这边有人聚集,立刻就赶到现场。

  然后就看到刘青山捧着一大把钱,民兵们立刻大惊,把步枪都端起来了:“不许动,举起手来!”

  这是把俺当成抢银行的——抢邮电局的了吧?

  刘青山赶紧解释道:“同志,俺们是来取钱的,就不用举手了吧,不然钱都掉地上了。”

  “取钱的,哪能取这么多,你这钱肯定来路不明,跟我们走一趟!”

  带头的那位民兵连长也是个认真的,平时汇款,顶多百头八十的,这也太多了,显然有问题。

  还是邮电局的那位同志站出来,帮着解释道:“误会误会,这钱是高文学同志得的稿费,人家是大作家。”

  民兵这才收枪,向刘青山和高文学敬了个礼,然后走了出去。

  哎呀,吓得俺这一脑门子汗!

  刘青山还真是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,说不紧张那是假的,换谁都得慌!

  叫高文学帮着,把钱先装进挎包里,留下杨红缨在这等着打电话,他还要去农机站买粉碎机呢。

  杨红缨也兴奋地招招手,嘴里还不忘调侃:“文学大哥,别忘了中午请客,今天好不容易能吃一回大户。”

  重新坐上马车,老板叔也乐得合不拢嘴:“文学啊,你小子真行,太尿性啦,给咱们夹皮沟涨了大脸喽,那句话怎么说的了,小公鸡平时不打鸣,一打鸣就能把人吓死。”

  高文学脸上因为兴奋而涌起的红晕依然没有褪去,他用手推推眼镜:

  “老板叔,您说的是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吧,俺跟那些大作家相比,还差的远呢。”

  “对对对,还是你们有文化的好。”老板叔大鞭子一甩嘎嘎响,直接就往农机站院里闯。

  高文学一瞧急了:“咱们先上供销社啊!”

  刘青山笑着拍拍他的胳膊:“大姐夫,咱们有钱慢慢花,不急,不急的。”

  刚开始的时候,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,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,否则的话,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。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,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。

  “不得不说,你出乎了我的意料。但是,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。”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,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,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。

 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,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。手持战刀的它,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。

  美公子没有追击,站在远处,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。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,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。

 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。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。而伴随着战斗持续,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,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,她知道,自己真的可以。

  这百年来,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,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。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,幽冥百爪。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。在唐三说来,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,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,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。

 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,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。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,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。可是,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、压迫对手,如果不是神技,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?

  此时此刻,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。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,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。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。可是,随着战斗的持续,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,真正意义的压制了,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。这是何等不可思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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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,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!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。论底蕴深厚,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,也不是不可以的。毕竟,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。

  可就是这样,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。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!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,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。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,那再给她几年,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?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?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,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,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!

 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,双眼眯起,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。

  从他的角度,他所要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,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。

 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,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,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,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。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,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,而是他所守护的。

  所以,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。

 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,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,但已经被他消灭了,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。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。

  所以,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,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,那么,威胁应该就会消失。

  但是,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,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。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,不但渡劫成功了,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。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,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。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。

 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,全身杀氣凛然。一步跨出,战刀悍然斩出。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。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。

  依旧是以力破巧。

  美公子脸色不变,主动上前一步,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。

 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。在场都是顶级强者,他们谁都看得出,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。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,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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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,毕竟,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。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 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,只是站在原地不动。

  曹彧玮眉头微蹙,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?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,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,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,那么,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。但美公子没有上前,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。

  战刀再次斩出,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,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,人刀合一,直奔美公子而去。

 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,并且一个瞬间转移,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。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,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。而下一瞬,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。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,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,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。

  拼消耗!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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