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小说网>都市小说>你好,1983>第八百零一章 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
  第二天,汉城媒体铺天盖地,全是关于华夏心连心艺术团演出的新闻。

  使用最多的标题是:大长今,大韩民族的骄傲!

  小金子满脸灿烂笑容的照片,登上多家报纸的头条,照片中,小家伙咧着嘴,露出洁白的牙齿,还有一个豁牙,显得俏皮可爱。

  瞬间就成了国民女儿,没错,反正南韩的国民都是这么想的:反正都是我们同一个民族的,当然就是我们的。

  另外就是关于芒廷先生以及飓风女孩的报道,也十分吸引眼球。

  刘青山他们上午在餐厅里吃早餐,老崔拿着报纸念,把刘青山都给听得无语了:

  基本上都是芒廷先生热爱大韩文华,倾情演绎大长今之类的报道。

  最绝的是有一家报纸,也不知道从哪挖出来刘青山的籍贯,正好是鲜族最多的吉省,于是就考据出来,芒廷先生,也和他们同族。

  把刘青山都给弄的无语了,高凌风乐呵呵地劝他:“至少我们的目的达到了,很好地加深和促进了两国的友好关系。”

  “那也不能把我卖给他们呀。”

  刘青山嘴里也开着玩笑:“小金子这么可爱,就卖她吧!”

  大伙也都嘻嘻哈哈的,饭桌上满是欢乐。

  之前的担心和顾虑全都消散,大家重新变得信心十足。

  虽然这边的媒体风格,他们有点不适应,不过从另一个侧面来说,也反应了他们确实很受欢迎。

  在媒体大肆渲染之下,主办方可乐坏了,因为购票的民众十分踊跃。

  当天的门票,早早就销售一空,还有无数人,嚷嚷着要买票。

  主办方当即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:换场地,就去能容纳十万人的蚕室综合运动场。

  至于能不能有十万名观众到场,呵呵,反正只要有五万人,那就赚翻了。

  不过这么一折腾,今天晚上的演出显然就得推后一天,毕竟布置场地、调试设备之类的准备工作,也是非常繁琐的。

  主办方把情况跟刘青山沟通了一下,刘青山当然也没意见,一万人也是唱,十万人也是唱,还能多增加点收入呢。

  事情很快就确定下来:今天先休息一天,歌手们可以自由活动。

  主办方安排了翻译和导游,领着客人逛逛汉城。

  刘青山本来也想跟着溜达一圈,结果却有客人登门。

  来的人是老朋友崔敏浩,他也是在报纸上看到消息,这才找到酒店的。

  作为老朋友,崔敏浩在刘青山的家乡,可没少受到招待。

  这次刘青山好不容易才来南韩一趟,无论如何,他也是要尽一尽地主之谊。

  二人拥抱之后,就对坐聊起来,说的当然是在华夏那边的投资。

  崔敏浩隐隐地表示:老社长金先生现在有点后悔出售食品厂,因为经过这几个月之后,明眼人都渐渐感觉到,局势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堪。

  许多当初急着出手在华产业的人,现在都有点意识到不妙。

  金先生的食品厂还算是好的,刘青山并没有刻意压价,依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
  不过能够出手的,毕竟只是少数,也就三星那边的损失大一些。

  主要原因,你想卖,可也得有人能买得起不是?

  所以大多数的企业,并没有人接手,结果熬了几个月之后,忽然柳暗花明又一村,你说跟谁说理去吧。

  反倒是那些巴巴卖掉工厂的,现在估计肠子都是青色的。

  二人聊了一会儿,崔敏浩就邀请刘青山去家里做客,在这边,能邀请到家的,那肯定是知交好友,关系一般的,就在外面找个小酒馆了。

  用以前的话来说,这就是通家之好的关系。

  刘青山也明白这一点,于是欣然应允。

  崔敏浩又提出一个要求:他的小女儿十分崇拜老崔,看看能不能一起去家里做客。

  正好老崔不愿意逛街,正在房间,刘青山就叫上他,毕竟有个了解情况的,免得去别人家做客的时候失礼。

  很快老崔就出现,手里还领着小金子,他们这一大一小,倒是挺聊得来。

  那正好就一起去吧,崔敏浩也大喜过望,他从报纸上都看到了:这位小歌手,简直太受欢迎了。

  几个人正好一辆车,崔敏浩驾车,驶过大桥,此刻的汉江,刚结了薄薄的一层冰。

  刘青山不觉大乐:“老朋友,你家住江南啊,哈哈,正好给你唱一个江南style。”

  江南虽然只居住着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口,但却是这座城市的富人区,大抵相当于曼哈顿或者比弗利山庄一类的。

  崔敏浩也笑着摇摇头:“我顶多算是个中产,可算不上有钱人,买了套公寓,还要贷款呢,没法子,这边的教育条件更好一些。”

  其实哪个国家都差不多,学区房都非常紧俏。

  到了崔敏浩家的公寓楼,刘青山一问,居然需要将近五十万美金,这还真不是普通的市民能买得起的。

  也就是崔敏浩这几年在公司发展的不错,收入增加不少,这才敢在这边买房。

  崔敏浩的家人,已经闻讯迎接出来:有崔敏浩的妻子,是一个温雅的中年女子,穿着传统的长裙。

 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儿崔文姬,文文静静的。

  不过瞧见老崔,立刻眼睛一亮,显然是他的小歌迷。

  还有一个高大帅气的年轻人,是崔敏浩的长子崔金珠,比刘青山稍微大个一两岁的样子,却躬身行礼,叫刘青山“叔叔”。

  搞得刘青山连连摆手:“咱们年龄都差不多,各论各的。”

  崔金珠却是不依,这边的人,家庭观念特别重,父亲的朋友,他要是敢叫一声兄弟,那回头非得挨训不可。

  倒是小金子乐呵呵地和崔文姬拉着手,然后互换了礼物。

  老崔也把带来的礼物,恭敬地递给女主人,刘青山也只是在来的路上,买了点太极参。

  现在一下子混成了大辈儿,不掏点礼物好像过意不去。

  好在他身上喜欢带着些零碎儿送人,就取出来一个玉兔的吊坠,挂在崔文姬的脖子上,把小家伙给高兴坏了。

  至于崔金珠那边,就没什么合适的礼物,只能先作罢。

  “老大,有没有我的?”

  小金子瞧得羡慕,她也跟小凳子他们学的,称呼刘青山为老大。

  谷</span>“当然有,不过要回国之后再给你。”

  刘青山摸摸小金子的脑瓜,这丫头就在南韩这边演出几场,然后就得回国,人家还上小学呢,等回去之后,去山海斋里,叫她选一件吧。

  女主人也躬身致谢,崔敏浩觉得刘青山的礼物太贵重了,那玉石一瞧就是好东西。

 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,等以后去刘青山家里,再补偿过去就好。

  进了家门,屋里是木质的地板,换上拖鞋,小金子被崔文姬领着去她的房间玩,大家就席地而坐。

  女主人端过来参茶,在这边,高丽参文化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,是南韩最重要的滋补品。

  当然了,现在都是种植参。

  刘青山记得,当初崔敏浩所在的公司,还想在夹皮沟,毁林种参什么的,结果被刘青山拒绝了。

  因为人参生长的环境比较特殊,林地里面腐殖质丰富,最是适合不过。

  只是这种做法,破坏性实在太大,并不可取。

  不过用开荒地种植人参的话,倒是无妨。

  最主要的是,他们老家那一片儿,气候环境都非常适合人参的生长。

  这方面,倒是可以进行合作,就是不知道崔敏浩有没有跳槽单干的意思。

  地板下面应该是地热的,坐在上面,喝着参茶聊着天,还是非常惬意的。

  期间,崔文姬拿着几个小本子出来,请老崔签名,估计都是送给她同学的。

  老崔也笑着写上自己的名字,还写了诸如“学习进步”之类的话语,小姑娘非常开心。

  闲聊之中,刘青山就问起崔金珠的情况,原来大学刚刚毕业,大学时候,学的是历史专业,目前留校任教。

  崔金珠好恭顺地说道:“叔叔,我昨天也有幸去观看了演出,非常精彩。”

  他的学校,也给发了免费票,所以崔金珠也去了。

  说完之后,又朝老崔笑着点点头:“今天从学校出来,看到校园里面,不少学生,都模仿您的那个骑马舞呢,可惜要是能有配乐就更好了。”

  刘青山也不由得心里一动:“那也好办,可以的话,就从演唱会里面,精选出几首歌曲,出一本磁带。”

  刘青山并不知道,主办方现在已经开始打这个主意,正和领队高凌风进行商谈呢。

  南韩这边,娱乐比较发达,所以商业嗅觉也都非常敏锐。

  崔敏浩一家,跟娱乐界没什么交集,所以很快就转移话题,崔金珠向刘青山说道:

  “叔叔,我对大长今的那首歌曲很喜欢,是叫呼唤吗?”

  叔叔就叔叔吧,刘青山也很无奈,既然都当叔叔了,总得给侄子点建议吧。

  于是刘青山说道:“金珠是学历史的吧,其实以你的文学素养,可以写一写大长今的故事嘛。”

  没有别的礼物好送,刘青山就只能送一份比较文雅的礼物了。

  崔金珠听得眼睛一亮,不过随即又遗憾地摇摇头:“可惜,徐长今的事迹,在史书上记载有限。”

  “正是因为少,才好编嘛,才好创作嘛。”刘青山觉得这个大侄子的脑筋有点古板,像是个学历史的。

  没看到,再过些年,那些戏说之类的,开始大行其道。

  “叔叔说的是。”崔金珠态度是真好。

  崔敏浩也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,因为他比较了解刘青山,比较喜欢和别人合伙创作。

  而且写出来的东西,偏偏每一本都非常受欢迎。

 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,学识方面没的说,就是脑筋不大灵光,要是能得到刘青山的提点,那或许真能有所建树。

  于是笑道:“青山,你不用客气,就像对待自己的子侄辈一样。”

  既然人家的老爹都这么说了,刘青山也就不客气了,把记忆中,电视剧大长今里面的故事梗概,跟崔金珠讲述一番。

  崔金珠拿着笔,边听边记录,只是眉头渐渐皱起,最后实在忍不住,打断刘青山的话:

  “叔叔,历史上好像不是这样的。”

  连崔敏浩都看不下去了,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:“你怎么就不开窍呢,这又不是写历史论文,这是故事,编故事懂不懂?”

  别说,这下还真把崔金珠给打开窍了。

  他一边听,还一边把刘青山讲述的故事梗概,和当年李氏王朝的大背景大事件结合,又衍生出不少人物和情节,兴冲冲地给刘青山汇报。

  “对,就是这样,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,所以怎么励志怎么来。”刘青山也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。

  期间,女主人几次过来倒茶,本想催促吃饭的,看到几个人谈兴颇浓,尤其是自己的儿子,能得到高人的教诲,好像开窍了,机会难得,她也就没催着吃饭。

  “叔叔,我明白了,多谢叔叔教导。”等刘青山讲完了,崔金珠竟然大礼参拜。

  没错,在这边的传统中,也是有跪拜礼的。

  惊得刘青山连忙把崔金珠搀起来,这孩子也太实诚了。

  “阿妈,饿啦。”小崔文姬和小金子拉着手跑出来,俩小丫头玩得还挺好,脑门上都是汗珠儿。

  “怠慢客人了,这就吃饭。”女主人连忙张罗着开饭。

  还是席地而坐,摆上长条的桌案,五颜六色的菜肴端上来,女主人的手艺还是不错的。

  当然也少不了泡菜,不过在这种正式的酒席上,泡菜只是点缀。

  刘青山也稍稍喝了点酒,这边的酒,度数普遍不高,一般也就二十多度的样子。

  这种家宴,气氛轻松温馨,所以刘青山吃得很是满意,足足吃了三碗大米饭。

  小金子的肚皮也吃得鼓鼓的,小丫头昨晚熬夜,所以吃完饭,就去崔文姬的屋里睡觉去了。

  睡觉倒是挺方便,在地板上铺了被褥,直接躺下就行。

  刘青山心里也有点羡慕:还是小时候好啊,吃饱就睡,无忧无虑。

  反倒是越长大,烦恼越多,就变得越不开心了,人还是保持一颗赤子之心比较好。

  想想小时候真傻,竟然还盼着早点长大。

  殊不知,那才是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。

  刚开始的时候,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,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,否则的话,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。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,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。

  “不得不说,你出乎了我的意料。但是,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。”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,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,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。

 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,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。手持战刀的它,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。

  美公子没有追击,站在远处,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。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,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。

 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。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。而伴随着战斗持续,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,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,她知道,自己真的可以。

  这百年来,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,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。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,幽冥百爪。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。在唐三说来,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,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,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。

 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,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。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,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。可是,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、压迫对手,如果不是神技,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?

  此时此刻,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。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,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。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。可是,随着战斗的持续,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,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,真正意义的压制了,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。这是何等不可思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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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,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!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。论底蕴深厚,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,也不是不可以的。毕竟,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。

  可就是这样,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。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!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,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。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,那再给她几年,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?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?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,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,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!

 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,双眼眯起,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。

  从他的角度,他所要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,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。

 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,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,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,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。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,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,而是他所守护的。

  所以,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。

 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,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,但已经被他消灭了,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。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。

  所以,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,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,那么,威胁应该就会消失。

  但是,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,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。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,不但渡劫成功了,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。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,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。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。

 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,全身杀氣凛然。一步跨出,战刀悍然斩出。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。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。

  依旧是以力破巧。

  美公子脸色不变,主动上前一步,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。

 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。在场都是顶级强者,他们谁都看得出,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。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,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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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,毕竟,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。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 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,只是站在原地不动。

  曹彧玮眉头微蹙,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?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,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,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,那么,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。但美公子没有上前,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。

  战刀再次斩出,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,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,人刀合一,直奔美公子而去。

 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,并且一个瞬间转移,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。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,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。而下一瞬,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。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,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,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。

  拼消耗!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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